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講道理」不如「找方法」:讓惡鄰退散的超級談判術

昨天提到一則和鄰居之間的糾紛(前文連結點此),後來發現,和鄰居之間有糾紛的人很多,我遇到的頻率算是少的了。

為什麼我常常在課堂上跟大家說,溫良恭儉讓不是做人的唯一指標?其實,我來自於一個篤信與人為善的家庭,我的長輩總覺得破口大罵是面對衝突的最後一個選項,即使關起門來還是會對很多人的作為頗有微詞,但當面總不願意拉下臉來,始終相信著與人為善及以和為貴到頭來總會有好結果。

我看著自己嬰兒時期的照片,發現我的老家那時候有一口井。等我到了上小學的年紀,我問我奶奶:「原來我們家有井喔!那口井呢?」奶奶無奈的一指,那口井已經在圍牆外的鄰居土地上了。我們窮到要賣地了嗎?其實不是,原來是我們兩側的鄰居看我們好欺負,常常假借裝修為由,圍牆就一寸寸的愈蓋愈過來了。我奶奶他們想要跟人講理,卻被人裝傻耍賴就這樣混過去了。到了我年紀略大了一些,我實在氣不過,運用了一些手段讓鄰居不再如此張狂。我運用的手段並不足取,但我真的是眼睜睜看過所謂的「鄰居」是如此惡霸及混蛋。

在我根本還沒有進社會、也還對談判懵懂而不太了解時,我也和大家一樣,總覺得為什麼不能好好講道理來解決爭端呢?後來發現,當你想要跟人講道理、但別人不想跟你講道理時,空談總是無益。到後來,我終於領悟了,談判原來不是要跟人講道理,談判也不是要跟人比口才,談判的重點原來是要能解決問題;我或許不能解決你的問題,正如你無法幫我解決我的問題一樣,但若雙方都對談判有同等的理解和正確的認識,雙方自然可以透過這樣的過程中得出一個解決雙方問題的最適解。這裡所謂的「最適解」,並不是一個理想中的實驗室狀態,而是一個真的可以被實行的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或許不會極大化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但卻可以讓對方願意接受並配合,而不是堵爛的寧可和你玉石俱焚。

該如何面對和鄰居之間大大小小的不同紛爭呢?其實在之前介紹過的一本《超級談判術》中,也有好幾篇是同樣針對鄰居主題的問答,很值得我們用來參考。

其中一篇從美國加州發問的「鄰居製造的噪音讓我難以啟齒」大意是這樣的:我們樓上鄰居的狗總是不停地叫,一直以來我們都在容忍;但最近我們常被女人和他男友親熱時發出的聲音吵醒,而且不分早晚都會發生。那位女鄰居其實一直對我們很和善,所以我們才會一直容忍她的狗。但最近又加上她和男友不分晝夜的親熱聲,實在讓人太尷尬了,但我們卻不知道該用什麼方式告訴她,其實我們什麼都聽得一清二楚?

看到這一篇,我真的差點不爭氣的笑了。因為就在前一陣子,我有一位女性友人下榻新竹的一家旅館,結果那家旅館的隔音同樣很差,半夜也讓她聽到隔壁房間的親熱聲而尷尬不已。遇到這樣的狀況,你會充耳不聞,還是大聲抗議?假如你選的是後者的話,固然隔壁房客的聲音可能大得超乎尋常,但對方關起門來做他們愛做的事,請問真的不合理或不合法嗎?

於是,作者在這篇提供的建議就格外實用了。早知道有這本書的話,我真的很希望能拿給我那位鄰居看看,讓他知道同樣的問題可以有很不一樣的解決方法,而且絕不是我只偏重己方利益的一面之詞,而是就連書上也這麼說。萬一他能尋求正確的解決方法而不是自以為是的話,我就不用一狀把他告上法院了。

作者開宗明義就這樣說:委婉的實話實說是最好的方式。他接下來這樣解釋:當你委婉地對她說這件事時,假如抱著的不是一個指責或抱怨的態度,而是從一個幫忙她的出發點來說,除非那位女鄰居異於常人,否則她應該會很感激你給她這個機會去保障她的隱私。

哇,原來同一件事換個不同的出發點及說法的話,效果可以差那麼多啊!做作者也建議,像這種尷尬的話題,把重點放在牆的隔音效果即可,而不要去討論鄰居的行為,因為這樣只會增加雙方的尷尬和不快。

再拿我昨天提到的那位鄰居來看,他自始至終都不把焦點放在自己的房子可能隔音效果有問題上,而只是一味的指責我們製造噪音,甚至是「蓄意」的製造噪音。面對這樣的指責,我們只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我們就連事實上是否是來自我家的聲音都無法達到共識,而且就像書中也提到的,是否能被視為噪音在各國都有相關的法條規定來界定出一個標準,當對方僅以「只要我聽得見就不行!」來做為他單方面的標準,請問雙方要怎麼談下去?

我不是不能猜出他的邏輯,我只是不能認同這種邏輯而已:我聽到了讓我不喜歡的聲音我不喜歡的聲音就叫做噪音肯定是樓上鄰居製造出來這種噪音他製造的、他就得負責解決他無法解決、他就是壞人因為他是壞人,所以他說的都是謊話。當各位看到這樣的邏輯示意,想必會和我一樣啼笑皆非吧!這已經不只是不懂什麼是「對事不對人」,而根本是邏輯有很大的問題了!邏輯出錯的地方在哪裡?每句箭頭和箭頭間的陳述都未必有事實根據,同時每個箭頭所代表的推論都不見得能成立。也就是說,當你站在那位鄰居的角色時,你不見得需要相信我或喜歡我,你只要自己把自己這樣的邏輯寫出來或畫出來,你應該就不難發現,我真的是問題唯一的可能源頭,萬一我連問題的源頭都不是,你又怎麼能解決你自己的問題?

再者,這畢竟是一本談判書,作者另外又給出了個實用的建議:當你想去找鄰居談之前,該先提前做好計畫,想想自己的BATNA(最佳替代方案)和其他選擇方案(他的建議中其實也包含了WATNA的概念),此處共分三點:

1. 對這位被打擾的鄰居來說,他是否能處理自己住所的牆、屋頂、或地板來減弱外面的噪音?

2. 那位女鄰居和他的男友是否會做些什麼來加重被打擾者的不適感?

3. 假如發出噪音的鄰居激發了發問者的不愉快,發問者又該怎麼辦?

解決問題為優先,想清楚再行動,永遠是解決這類問題的有效法門。


同本書的另外一篇「鄰居的小屋侵占了我家的土地」提到了另一種和鄰居相處而產生的紛爭:在確定地權屬於我方的情況下,你想要設一到柵欄的地方,恰好會經過鄰居一棟已蓋好的小屋。

萬一你直覺的只想說「反正地是我的,他們非把小屋移走不可,不移我就告死他!」你可能把世事想的太簡單了。在篇幅有限而不將整篇回答引用的情況下,我覺得作者提出的許多問題,正是許多人可能應該要預想的思考點,而這些思考點包括:

1. 你比較重視和這位鄰居之間的關係,還是維護自己的土地所有權?

2. 萬一鄰居拒絕移走小屋,你有任何替代方案嗎?例如你能協助出資去移走那棟小屋嗎?又或者你是否能用不同的工法而讓柵欄穿過小屋?

3. 有沒有任何公家單位或其他機構可以幫助你和鄰居協調解決這件問題,以免正面衝突?

4. 即使你願意犧牲和這位鄰居之間的關係,因而產生的結果會不會對你生活的其他方面有什麼更嚴重的影響

很多人自以為的「講道理」,通常都偏向「講自己的道理」,所以就容易演變成「我明明有道理,為什麼要讓!」但對方也可能在被激怒的情況下,學一位民代講說「你在跟我對幹膩!」像這樣的狀況發生時,想不破局也難。

我自己之前在一家餐飲業服務時,就有一家門市曾遇到旁邊的地主因故威脅我們說,他要順著他的地界蓋一整面一層樓高的鐵圍籬,就是要讓我們那一面的採光完全被蓋住而影響美觀。他的確有權這樣做,但他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存心要找我們麻煩。於是,我們跟他「委婉的實話實說」,萬一他真的決定這樣做,不僅更高且更寬的圍籬會讓他多花錢,而且我們勢必會因此產生不快;當我們雙方並不愉快時,也許他緊鄰我們門市的巷子出入口就會被我們的顧客隨意停車而影響,我們可以事先規畫而避免這種問題,但我們也可以置之不理而等著大家每次來吵架,接下來就是他的選擇。

那位原本另有所圖的地主很聰明,既然威脅沒有發生效用,接下來若真的使出堵爛的奧步,不但對雙方的關係毫無益處,而且也的確會對自己出入的實質方便形成妨礙,所以後來他就蓋了一座不會擋住我們採光的圍籬就算了,讓事件和平收場。

老話一句,聚焦在解決問題,而不是自以為有道理而淪於指責或發洩,鄰居間的紛爭才會有解。




延伸閱讀之一:《超級談判術》(The Practical Negotiator)──優秀談判者的14項能力簡表

延伸閱讀之二:談判時應該開口發問嗎?首先,你該知道三種不同的問題類型

延伸閱讀之三:如何與頑固的丈夫相處?《超級談判術》另一篇,從四個面向來看家庭與情感問題的處理

延伸閱讀之四:NVC(Negotiation vs Communication)──談判與溝通的同與不同,先了解才不會跑錯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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